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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进课堂专场活动在公司举行

发布日期:2018-06-28    点击次数:

近日,浙江“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绍兴专场暨“枫桥经验”进课堂活动在图书馆828会议中心举行。绍兴市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戴大新,绍兴市法学会秘书长潘海浪公司副经理冯根尧出席报告会。经济管理分院相关负责人及法学专业师生参加报告会。报告会由分院相关负责人主持。

 

 

戴大新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若干思考》的主题报告。报告围绕什么是枫桥经验、枫桥经验从哪里来、有什么用、如何创新、到哪里去等问题展开。戴大新指出,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毛主席批示学习推广发展枫桥经验的55周年,也是习近平主席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15周年。在长期的实践中,“枫桥经验”在及时化解纠纷、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刻体现“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党的思想路线,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唯物辩证观及“创新”、“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观。他强调,枫桥经验在当今时代内涵变得更加广阔,尤其是近些年绍兴实施的“领头雁”工程、“微治理”模式、网格化治理提档升级、应用信息收集等工程,进一步丰富了“枫桥经验”的当代内涵。他要求,发挥“枫桥经验”作用要做到“四个坚持”和“五个化”,“四个坚持”即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坚持就地化解矛盾、始终坚持夯实基层基础;“五个化”即推进“枫桥经验”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精细化和专业化。

报告立意深远内容丰富见解深刻,使在场师生更加深刻理解“枫桥经验”,促进“枫桥经验”传承弘扬。

报告会结束,分院相关负责人为戴大新发聘书,聘请戴大新为分院客座教授。

 

 

 

(经济管理分院供稿 通讯员:张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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