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一个“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地方经验,不仅是平安建设的一面旗帜,也是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面旗帜,被誉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至今历久弥新、充满活力。11月30日,机关党总支第四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赴诸暨市枫桥镇参观、学习“枫桥经验”陈列馆,并走访了“枫桥经验”发源地——枫源村。本次活动旨在提高党员的党性,增进党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同时通过学习枫桥经验管理模式,创新后勤服务管理方式。



活动中,党员们聆听了工作人员对“枫桥经验”的介绍。1963年由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是全国政法战线的一个典型,已经成为新中国法律制度中影响深远的主要传统之一。11年前,习近平同志曾主政浙江,在浙江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大会上,提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2013年10月, 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召开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又作了重要批示。“枫桥经验”成了浙江省的“传家宝”、“金名片”。

通过参观学习,全体党员深入枫桥经验陈列馆,详细了解了“枫桥经验”的诞生及发展运作模式,以及诸暨市、枫桥镇对“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的内涵诠释,深刻领会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平安建设等基础工作的先进经验,切实感受了“枫桥经验”。
党员们最大的感受就是在人员复杂的枫桥镇尚且能妥善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在人员简单的学校不愁没有好的方法管理引导教育人员。此次枫桥之行极大地振奋了党员干部立足实际,服务好学院、管理好人员的信心,也更坚定了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正确解决群众问题的信心,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党性修养。
(来源:机关党总支第四支部 王凯/文)